你完全有权要求山西省煤炭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补缴你过去16年的社保。《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公司未依法为你缴纳社保,违反了法律规定,你有权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并要求公司补缴你工作期间的社保费用。✫✫✫✫✫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从法律角度,公司不交社保会受到严厉处罚。《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除了要求补缴社保,你还可以考虑向公司索赔因未缴纳社保而给你造成的损失。具体操作包括:首先,收集证明公司未缴纳社保给你造成实际损失的证据;其次,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赔偿损失。若仲裁结果不满意,可进一步向法院提起诉讼。✫✫✫✫✫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相关文章
一般判刑最少多少天可以减刑
1.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罪犯,服刑时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改造,有悔改或立功表现可减刑。管制和拘役较少适用减刑。 2.减刑起始时间有别:不满五年有期徒刑,执行一年以上可减刑;五年至十年有期徒刑,执行一年六个月以上可减刑;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执行二年
在饭店吃饭,店家刚拖完地,摔倒骨折了,责任怎么划分,该怎样谈赔偿
店家刚拖完地未设警示标志致顾客摔倒骨折,店家一般担主要责任,顾客若有疏忽也可能担部分责任。谈赔偿时,先与店家友好沟通,表明骨折事实及因此产生的费用,像医疗费、误工费等。若协商不成,可收集现场照片、监控、病历等证据,走法律途径维护权益。 ✫✫✫✫
我在成都一家机构报考了二消考试,三年了,至今未考试,机构注销,联系不到人,怎么办
这种情况可以收集和机构签订的合同、缴费凭证等能证明报考事实的材料,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要求机构相关责任人退款并承担违约责任。虽然机构注销,但可以查清算主体,让其承担责任。法院会根据事实和证据作出判决,判决生效后若对方不履行,可申请强制
侦查阶段会不会被逮捕
1.侦查阶段有被逮捕的可能。法律规定,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可能判徒刑以上刑罚,取保候审不足以防止社会危险的,应逮捕。 2.侦查时,公安机关若觉得要逮捕犯罪嫌疑人,会提请检察院审查批准。检察院根据证据等审查,符合条件就会决定逮捕。 3.像犯罪嫌疑人有多次作
结婚好几年离婚要退还三金吗
法律分析: (1)结婚数年离婚时,三金的退还情况要依据具体情形判断。当三金在婚前是以结婚为目的赠与的,就属于彩礼的范畴。 (2)按照法律规定,存在两种情况在离婚时可请求返还三金,一是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二是婚前给付三金导致给付人生活
律师你好,假设人在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地区,了解一下实体店买的银饰可以退吗
银饰退货方式需分情况,非定制可直接退货,定制则需协商。 非定制银饰七日内无理由退货,定制银饰需与商家协商处理,视商家政策而定。选择退货方式时,应优先考虑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再与商家沟通。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
假如本人老家在昆明市安宁,请教,电子离婚证可以办理再婚登记吗
电子离婚证一般不可直接用于办理再婚登记。 分析:根据我国《婚姻登记条例》,办理再婚登记需提交离婚证等证明材料原件以核实婚姻状况。电子离婚证虽具有信息记录功能,但目前多数地区婚姻登记机关尚未全面接受电子证件作为法定证明材料。因此,直接使用电子离婚
失火罪既遂一般要怎么判刑
结论: 失火罪属危害公共安全类犯罪,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既遂,量刑依情节轻重分档。 法律解析: 失火罪的认定关键在于是否造成致人重伤、死亡或重大公私财产损失等严重后果,这决定是否构成犯罪既遂。司法实践判断情节轻重时,会综合火灾起因、火势、扑救情况
有事实婚姻没有领证怎么离婚
事实婚姻是指没有配偶的男女,未进行结婚登记,便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两性结合。 对于未领证的事实婚姻,在不同时期处理方式有所不同。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
未成年卖卡会被拘留吗
(一)若未成年卖卡涉嫌犯罪,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且初次违反治安管理,也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其他情况可能被拘留。 (二)若卖卡未构成犯罪但违反治安管理规定,也按上述年龄标准决定是否执行拘留。 (三)